浙江艺术职业学院2017年中专及五年一贯制招生
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
我院2017年中专及五年一贯制招生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、市招生主管部门以及我院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,实施“阳光工程”,坚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录取的原则。经过文化考试和专业测试,根据《浙江艺术职业学院2017年中专及五年一贯制招生简章》、相关规定及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。六年制中专各专业划定专业和文化合格分数线,五年一贯制及订单班各专业只划定专业合格分数线,上线考生根据各专业计划数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进行录取。其中根据需要,六年制舞蹈表演(中国舞)男女班各增加2名计划,六年制音乐表演(器乐)增加4名计划。
现将拟录取名单对社会进行公示,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1.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的形式在公示期限内向我校2017年招生纪检监察组反映问题。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;
2.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反对借机诽谤诬告;
3.公示时间从5月26日起到6月2日止,共5个工作日;
4.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:纪检监察审计室,0571-87150121,联系人:刘老师(此电话只受理招生违纪问题反映,有关招生录取咨询请拨打0571-87150116,87150181);
5.公示期结束后,将与考生办理相关录取手续(请拟录取的考生注意接收由我院寄出的ems快递 )。
附: